亚当斯的公平理论简介 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亚当斯(John Stacey Adams)于 1965年提出:员工的激励程度来源于对自己和参照对象(Referents)的报酬和投入的比例的主观比较感觉
该理论是研究人的动机和知觉关系的一种激励理论,在亚当斯的《工人关于工资不公平的内心冲突同其生产率的关系》(1962,与罗森鲍姆合写)、《工资不公平对工作质量的影响》(1964,与雅各布森合写)、《社会交换中的不公平》(1965)等著作中有所涉及,侧重于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影响
其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公平是激励的动力
公平理论认为,人能否受到激励,不但受到他们得到了什么而定,还要受到他们所得与别人所得是否公平而定
这种理论的心理学依据,就是人的知觉对于人的动机的影响关系很大
他们指出,一个人不仅关心自己所得所失本身,而且还关心与别人所得所失的关系
他们是以相对付出和相对报酬全面衡量自己的得失
如果得失比例和他人相比大致相当时,就会心理平静,认为公平合理心情舒畅
比别人高则令其兴奋,是最有效的激励,但有时过高会带来心虚,不安全感激增
低于别人时产生不安全感,心理不平静,甚至满腹怨气,工作不努力、消极怠工
因此分配合理性常是激发人在组织中工作动机的因素和动力
2、公平理论的模式(即方程式): Qp/Ip=Qo/Io 式中,Qp代表一个人对他所获报酬的感觉
Ip代表一个人对他所做投入的感觉
Qo代表这个人对某比较对象所获报酬的感觉
Io代表这个人对比较对象所做投入的感觉
3、不公平的心理行为
当人们感到不公平待遇时,在心里会产生苦恼,呈现紧张不安,导致行为动机下降,工作效率下降,甚至出现逆反行为
个体为了消除不安,一般会出现以下一些行为措施:通过自我解释达到自我安慰,逐个上造成一种公平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