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更 管 制程序 1
0 目的 规范客户修改要求,研发、工程单位设计与制程品质及效率优化要求,采购单位零件调度弹性要求,及其它工程变更要求作业,以会签或会审方式审查 ECR,并在审查通过成为 ECN 变更命令之后,确时要求各单位执行
以维护产品及品质的完整性及可追溯性
0 范围 凡本公司产品设计放行后,所有与量产产品设计、工程与制造相关的工程变更均适用
0 权责 3
1 技术部 3
1 分析及确认市场、业务、技术及品质等单位所反应的设计异常
2 主导与设计品质相关 ECR 审查
3 评估设计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功能性的影响
4 必要时,须修改产品(内部)设计规格,变更设计及制作实验样品,验证设计变更后是否符合规格要求
5 个别的设计变更,会影响到(系统)产品、机构、电气间兼容性时,须在进行 ECR 申请前与相关设计单位协调同步进行
6 重大变更时, 须评估对产品(外部)市场规格、政府法规、产品认证、技术授权的影响并预先知会业务单位应变
7 提出设计变更要求(ECR)时,必要时须附设计验证单位的设计验证报告
8 必要时须提供 变更标 示 ,工程图 给 制造单位或测 试 单位
9 主导设计以外所有与工程技术相关的ECR 审查
10 主办 ECR 会签及会审作业
2 技术部 3
1 主导 ECN 导入 作业
2 评估工程变更对测 试 规范、作业规范、治 工具 与设备 影响,并应 ECN 要求而 修改
3 验证工程样品以符合工程变更的功能、兼容性及生 产性要求
4 验证研发单位提供 的样品以符合工程变更的功能、兼容性及生 产性要求
5 提出工程变更要求时,必要时须附工程验证单位的验证报告
3 品管 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