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京教研„2 0 0 2 ‟1 6 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印发市属市管高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市属(市管)高校: 为推进市属(市管)高校科技创新,加快有关高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我委制定了“市属市管高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
为做好该计划的实施工作,规范项目管理,特制定《北京市市属市管高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六月六日 2 北京市市属市管高校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市属(市管)高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做好“市属市管高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是加强市属市管高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
通过改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使北京市重点实验室逐步发展成为能够代表相应学科学术水平、实验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实验研究基地和学术活动中心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必须对外开放
第三条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实行项目管理
立项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期满并通过项目验收合格的,可以列入下一个建设周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以下简称市教委科研处)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检查监督、验收评估工作
3 第二章 建设项目管理 第四条 市属(市管)高校申请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必须填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须包括下列内容: (一)实验室基本情况 包括实验室名称、学科分类、承担单位、建设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实验室主任及主要成员情况(姓名、年龄、性别、职务职称、获得学位、研究方向及在实验室建设项目中的分工)
(二)实验室建设项目概述 包括实验室建设项目目标、主要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及研究特色,在主要研究方向上国内外研究水平和发展概况
(三)建设方案和建设措施 包括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