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展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比赛”活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医院应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的有关要求,制订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为此医院依据国家卫健委《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修订完善了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为更好促进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落实,保障医疗安全,增加患者体验,结合医院实际,决定“开展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比赛”活动
一、修订完善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医院实行科主任领导下和科主参与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科室根据人员分布,建立三级医师组织构架体系(三级医师组织构架体系必须报医务科审核报备后方可正式落实),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级)、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二级)、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一级)
原则上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二级医师或三级医师查房时,应有下级医师、责任护士和相关医务人员参加
三级医师查房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次;二级医师查房每周至少查房次;一级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小时负责制,对所管患者每日至少查房次(上、下午查房)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小时内查房
新病人入院后,接诊医师(或经管医师)应及时查看病人、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的诊疗项目,医嘱需在小时内开具,并按病历书写要求及时准确的书写相关医疗文书,诊治期间应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向上级医师汇报后作岀处理
查房时,下级医师应携带病历及相关资料(一级医师应系统掌握、熟悉所管患者的病情及有关检查结果),汇报主要病史、重要体征、重要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诊疗方案
上级医师应补充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