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民发〔2007〕166号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办公室和村(社区)民政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近年来,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民政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万州民政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开展、民政工作也遇到了基础不够扎实与人民群众急需的服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为此我局在沙河街道办事处、高峰镇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出一定的规范化建设经验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区民政办公室和村(社区)民政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工作作如下通知:一、民政办公室和村(社区)民政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指1导思想民政办公室和村(社区)民政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着眼于解决当前民政工作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着眼于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后劲,要适应新形势对民政工作的要求,要从根本上提升民政工作手段和能力,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突出为民服务,进一步完善民政办工作制度在民政办制度建设上,我局已于2006年6月10日发出了《关于加强镇乡(民族乡)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建设的意见》(万州民发〔2006〕3号),系统的规范了民政办牌子、章子、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办公场地及硬件设施等,各地十分重视,较好地完善了民政办规范化建设
通过一年的运行,民政办在构建和谐万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民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为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民政办应结合实际,完善《为民服务承诺制》、《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低保人员谈心制度》和《救助岗位职责》、《优抚岗位职责》、《社会事务岗位职责》、《基层政权建设岗位职责》、《民政工作业务指导制度》(详见参考附件)等
三、开拓创新,健全和完善村(社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