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闽侯县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各中学、中心小学,实小、特校,教师进修学校,各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以《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法规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中心,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努力创造一个新型的具有闽侯特色的学校体育工作体系,为培养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服务,现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转变观念,树立法规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中发〔2007〕7号文指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关系到国家兴旺、民族未来的一件大事
各校都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是时代赋予我们神圣的历史使命,是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必然要求
因此,各校领导和体育教师都要带头学习中发〔2007〕7号等法规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达到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的目的,牢固树立起法规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性,把学校体育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1抓实
二、健全机构,配足配好干部和教师,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1
政府要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机构与干部、教师配备要给予政策,编委、人事部门应予以支持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体育课时增加的实际,各校要合理配置体育教师编制,确保体育教师能满足教学需要,力争通过“十二五”期间基本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
县教育局要配好体育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