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青水党[2008]1号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处属各部门:根据局党委《关于在林水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杭林水党[2008]10号)精神,经管理处研究决定,2008年在全处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结合我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为主线,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为主题,以局党委提出的强势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目的,围绕全处工1作中心,引导和动员全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工作实践中创造性地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我处事业发展各个方面,为水利事业在新时期实现新跨越、再创新业绩,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1、思想统一到新高度,认识提高到新水平
要进一步把全处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上来,统一到省、市委和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上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现代水利发展的战略目标,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把握发展重点,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提升管理水平
2、在创业创新上兴起新热潮
要进一步强化创业创新意识,提高创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构筑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创业创新机制,进一步把创新创业有机结合,提高创新实效性,扎实推进“和谐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