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 济南市会展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全称为:济南市会展业协会(简称“展协”), 英文全称(简称“”)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济南市具备展览资格的各类展览公司、场馆以及与会展业关系密切的单位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以发展济南市会展业为宗旨,为本行业的成员服务,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会员间的友谊和协作,加强与国际展览机构的联络与合作
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研究制定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正当竞争并符合本行业特点的自律规约,规范会员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中的自律作用,努力促进济南会展业的繁荣兴旺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
展协的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济南市商务局的业务指导,和2 / 15 登记管理机关济南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展协住所:济南市舜耕路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一)服务政府和会员
宣传政府关于会展行业的法令、政策;搜集国内外展览信息和经济信息,开展展览服务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政府指导我市会展行业的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收集社会各界对会展服务的意见、要求,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展业的建议和要求
协调各展览服务单位之间以及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争取政府支持,制订条例、行规、行约,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外交流,提高城市及会展业知名度
加强与国内外展览行业、机构的联络与联系,交流信息,签署合作法律文件,进行互访促进协作,拓展展览资源和市场
协助会员单位组织制定济南地区年度计划和短期计划,策划本市出省、出国办展和省外、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