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A 船在航行中疏忽,钩断了海底电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引起了船舶自身危险,遇B船救助而脱险。 进入目的港后, 在卸货过程中因舱盖板放置不妥,使港口理货人员某甲坠舱身亡。随后,由于船舶走锚,又撞坏了码头设施,港口紧急调用C 轮将其安全遣返锚地。受偿顺序如何?【答案】:1、C 轮的救助拖带费。2、甲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权。3、 B 船的救助款项请求权。4、海底电缆损失请求权。5、码头设施的赔偿请求权【案例】:甲与乙签订船舶买卖合同,甲将所有的船舶“东方1 号” 卖与乙,乙付了首期船款,余款交接船舶时结清,但未交接船。后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船舶卖与丙,丙付清船款并与甲交接完船,并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乙得知向法院起诉甲与丙,要求甲履行合同,并要求丙将船舶交还。此案如何处理?理由?【答案】:乙不能再要求甲履行交船义务,因为甲已经交付不能, 但可以返还首期船款和承担违约责任。乙也不能要求丙交还船舶,因为丙是善意的第三人,其经过合法途径取得了船舶的所有权。【案例】:某承运人在起航港口装载货物时,由于污水管漏水损害了货物。原来船员在检修时只是对污水管进行了目测,并未使用工具检验所致。请问:承运人有无尽到适航义务?、【答案】:如果污水管的通常检查方法就是目测,则承运人已尽到适航义务;如果污水管的通常检查方法就是使用工具检验,则承运人未尽到适航义务。【案例】:船舶载运一批牛舌从悉尼出发,中途海水从船舶防浪阀的盖板处进入,损坏了货物。经查,船舶几个月前曾检查并重换过放浪阀,重换工作是由船东雇请的一家著名的修船厂的合格的维修人员在劳氏船级社的监督下进行的。但维修人员在工作中由于疏忽没有拧紧防浪阀盖板上的螺丝,而后经过几个航次的颠簸,螺丝滑落才造成了进水。请问:承运人有没有尽到适航义务,应否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答案】:船东要对其雇佣的维修人员的不谨慎负责。船东赔偿后还可以向其雇佣的人追究责任。而且,如果认为货物因为船舶不适航而遭受了损失,货主能否得到赔偿要取决于他完全不能控制的承运人的某些情况,这将是不合理的。、【案例】:一艘 500 总吨的船舶, 一向保养得很好,船上设备也没有发现问题,该轮在冬季里履行了一个横渡北大西洋的航程,途中遭遇大风浪, 船体因经受不住巨浪的冲击出现裂缝,海水渗入舱内并浸湿货物,货主据此提出索赔。承运人则以船舶结构没有问题,符合适航条件, 货损是不可抗力造成主张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