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诊所课程设置现状与改革模式的探讨法律诊所课程设置现状与改革模式的探讨 [摘 要]诊所式法律教育引入中国后,各设有法学专业的院校通过在专业课程中设置法律诊所课程的方式,将此法学实践教学的先进模式予以落实,给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培育提供了宽阔的平台
然而,在课程设置和推动的过程中,如何能够使诊所课程的教学效果达到期望的目标,真正实现法学实践能力的全面培育,仍需在课程实践中慢慢理解和渗透诊所教育的先进理念,结合学校、院系、专业、学生、各类实践资源等自身情况不断地摸索和完善
[关键词]法律诊所;实践能力;课程设置;教学模式 1 引 言 法律诊所即“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又称“临床法律教育”
它起源于 20 世纪 70 年代初期的美国,出现最初主要是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课程设置的特色是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老师指导之下,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处于生活困境而又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其法律问题,开出“处方”
诊所教育的实践性特色具有传统课堂教育无可比拟的优势,既可深化和加强学生对于法学理论的理解,又可促进学生积累法律实践经验,已通过实践被证明是法学专业学生获得法律实践经验、培育法律实务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更为有意义的是该课程在培育法学学生职业技能和素养的同时,又可帮助法学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培育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当今高等学校素养教育中的核心内容之一,而培育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育计划的重点
把诊所法律教育引入中国,并在开设法学专业教育的院校设置法律诊所课程,既可推动高等法学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的改革,又有助于社会公益法律事业推动
20XX 年 4 月,五邑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有幸成为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于同年 5 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