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价值取向徐蓉【摘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墓础”课程的教学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新课程的特点、性质和使命,科学认识课程的任务、目标和追求,理清教学过程中的价值取向,不断形成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社会性与个体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思想、道德与法律教育“一体化”的价值取向,以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实效来促进课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
对于充分发挥课程的政治功能、社会功能和教育功能,真正实现课程的理论与现实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价值取向自2006年秋季全国高校普遍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以来,作为首先进入课堂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已经运行至第二轮
从2007年初教育部在各地召开的“教材使用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反馈来看,各高校均认为新方案的实施已取得了较好的总体效果
这不仅意味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程地位已初步确立,同时也意味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联姻”已开始从“初生之物”走向逐步成长的新阶段
与此同时,如何进一步认识新课程的属性和使命,不断增强新课程的教学实效,成为当前及下一阶段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笔者认为,惟有明确课程教学中的价值取向,才能真正实现课程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探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价值取向的意义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问题的缘由
从课程的历史沿革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在“98方案”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而从教材的逻辑结构和体系编排来看,新课程无论在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上都有其自身的新定位
新课程并不是旧课程的简单合并,而是在体系和内容上将两门旧课程融为一体的崭新课程
新课程的这一特点,既需要我们在理论认识层面不断达到新境界,又需要我们在实践探索层面不断作出新举措
但是,从现状来看,在认真落实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