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苏交质〔2010〕19号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省厅决定开展为期两年的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点击下载:苏交质[2010]19号附件1附件2: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苏交质[2010]19号附件2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2010-05-05各市交通局、港口局,省交建局、大桥指,厅建设办、公路局、航道局、港口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四桥指:为切实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省厅决定开展为期两年的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0一0年四月日抄送: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各市交通质监站、港口质监站-2-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结合省厅开展的“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和“安全管理提高年”两项活动,省厅决定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继续巩固“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工作成果,着力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行为,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从2010年开始,至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年为达标推广年。凡列入我省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施工、监理、设计和监测等单位参加。四、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钱国超副组长:姜竹生、侯建宇成员:吉林、缪玉玲、金志强、夏炜、丰玮、谭瑞兵、王绍坤、顾建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局:办公室主任:金志强办公室成员:黄淞文、徐翚、汤渭清、汪宜军五、活动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4、《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4-5、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发改投资[2009]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6、江苏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苏治工发[2009]4号《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7、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安[2010]1号《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开展安全管理提高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活动重点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扎实开展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具体工作:1、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2、危险性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