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于洪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的通知各中小学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展示我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沈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沈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中“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的精神,选拔出我区参加沈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的优秀文艺节目和艺术作品,我区将举办2009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具体事宜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艺术展演比赛和专场文艺演出,是本年度一次大型专业活动。各校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确保“三个到位”,即发动到位,落实到位,资金到位。二、贴近生活、保证质量各校参加比赛与专场演出的节目均要最大限度地反映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同时各校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应付差使,粗制滥造的现象,各校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以确保参赛节目高质量地呈现给观众。三、安全第一、责任到人整个活动期间要注意安全,认真制定艺术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确保活动中学生的安全。1四、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每校选报艺术表演类节目2个以上,绘画作品5幅,书法作品5幅、摄影作品5幅。各校要按规定的参赛数额,认真填报名单(见附表),并将绘画书法作品,按要求标注清晰,一并上报区展演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于洪区教育局体卫艺科。附件:1.2009.年于洪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2.2009年于洪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3.2009年于洪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报名表于洪区教育局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2附件1:2009年于洪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主任:郑云鹏于洪区教育局局长单慧玲于洪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副主任:王琼于洪区政府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高振国于洪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程淑军于洪区教育局副局长金晓文于洪区教育局副局长执行主任:程淑军于洪区教育局副局长委员:杜平于洪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何成兴于洪区教育局成职科科长赵文杰于洪区教育局中教科科长李秀萍于洪区教育局初教科科长吴刚于洪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王丽霞于洪区教育局体卫艺科艺术专干本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电话253470733附件2:2009年于洪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使学生参加展演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展演活动要体现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二、主题和内容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为“阳光下成长”。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三、活动项目与要求本届艺术展演参加对象为于洪区中小学校的在籍学生,艺术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1、艺术表演类(1)声乐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在百人以下,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4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2)器乐节目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乐队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3)舞蹈节目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2、艺术作品类(1)绘画作品国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