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自强之星”“创新之星”“文明之星”“学生干部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学院各单位、全体同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倡导文明、奋进、自强、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学院“自强之星”“创新之星”“文明之星”“学生干部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成立2009-2010学年学院“自强之星”“创新之星”“文明之星”“学生干部之星”评选活动评审组,评审组由学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老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二、评选名额及奖励全院每项共评出不超过10名,分别授予“自强之星”“创新之星”“文明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并颁发奖状和奖金2000元。三、参评条件(一)自强之星1、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或身残志坚的本专科生;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与各项院系举办的活动,能模范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4、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无课程考核不及格现象;5、品性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生活俭朴;6、2009-2010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或年级前20%。(二)创新之星1、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生;2、在过去一学年度内参加国际、国家、部省、市等的科技、学科竞赛获奖的个人;3、在过去一学年度内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发明奖项或者证书的个人;4、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与各项院系举办的活动,能模范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5、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无课程考核不及格现象。(三)文明之星1、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生;2、诚实守信方面:诚实待人,讲信誉,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在学院开展的公益活动活动中表现突出;3、爱心助人方面:具备关注他人的精神,并能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及社会的各项帮困助学活动;4、尊敬师长方面:尊敬老师、长辈,孝敬父母和老人,能帮助家长做家务,得到众人认可;5、文明礼仪方面:尊敬他人,与人交往过程中克己、慎重、积极主动、礼貌待人、适度得体、以诚待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6、遵守纪律方面:遵守学院各项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仪容仪表端庄;无违纪现象;7、热爱劳动方面: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义务劳动,表现突出,并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参与;8、见义勇为方面: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能义无返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9、拾金不昧方面:在金钱等物品方面不动容,能积极主动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失主;10、勤俭节约方面:不铺张浪费,能节约生活中每样用品,不讲究吃穿,不和同学在生活上攀比,有朴素的作风;11、爱护公物方面:爱护社会和学院的一切公共财产,并能和破坏公务的行为作斗争;12、团结协作方面:在工作或活动中,为了共同的目标,能与他人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积极合作,表现出良好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责任意识。1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无课程考核不及格现象。(四)学生干部之星1、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学生干部;2、在学院学生干部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威信较高,并有突出的表现和贡献;3、其他参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四、评选程序1、宣传申报阶段自通知发出起至下学期开学第二周(3月11日)止,申报学生按要求填写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电子相片和成绩单,欢迎有视频材料)以系为单位交至学生处洪浩老师处,联系电话:87818107。2、初选展示阶段(3月14日——4月15日)(1)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候选人名单。(2)候选人材料展示并在网上接受全院师生投票。3、最终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初定5月10日)五、评选要求1、申报同学应真实、客观的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可登陆学生处助学解困网页下载)和事迹材料(要有标题),纸质材料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以及有关本人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按时上交。2、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