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康镇中心学校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六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教师〔2015〕34号)精神和《林州市教育体育局的通知》林教体字〔2015〕56号精神,结合我镇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选拔推荐安阳市第四批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及第六批骨干教师和林州市中小学名师评选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认定办法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统领,以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面向一线,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并通过他们带动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评选认定的指标分配和原则(一)指标分配:本次评选实行总量控制(不含复评者)
其中:安阳市学科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3人;林州市名师3人
推荐名额按照辖区内专任教师的总数、深化课改与教学成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比例分配
各学区推荐2人、中学推荐3人
(二)评选认定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
保证能力与经历、工作业绩事迹真实,优中选优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条件公开,评选过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3、老中青相结合原则
中青年教师(45岁以下)所占比例不低于60%
4、面向全体原则
名师、学科带头人兼顾区域、学科和学段
三、评选认定范围名师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教育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中推荐;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省、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社会声望特别高,业绩特别突出的1可以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