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秉承“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企业宗旨和“造福社会大众,振兴民族寿险”的企业使命,竭诚为您服务。 为帮助您充分了解本公司的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敬请您在投保人身保险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本公司为依法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机构,依法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您从本公司销售人员处购买保险时,请您关注销售人员是否持有本公司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执)业证书》。您如需查询本公司销售人员是否具有监管部门认可的资格,请登录(此处由各分公司填写能查询销售人员展业资格内容的当地保险网网址)或拨打客户服务专线 95519。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如果您选择的保险产品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险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销售人员的口头或书面解释、保险计划书和保险产品宣传资料等通常是对保险产品的简要介绍,其作用是帮助您理解您可能享受的保障利益,具体权益应以保险产品条款为准。请您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并认真阅读。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交费期限等内容。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 本公司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自您签收保险合同后十日内为犹豫期)的有关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退保,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 五、“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 若您在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自当日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根据保险条款中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退还现金价值或相应保险费,您可能会蒙受一定的损失。请您详细了解,谨慎决定。 六、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和特点 (1)如果您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如果实际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