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和委发[2008]103号中共阳和镇委员会阳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华委发﹝2008﹞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认真纠正和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滥用公权、参与赌博、经商办企业、在编不在岗和执行上级决策走样等想象和行为,切实履行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广安市、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推动全镇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实现阳和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一)切实履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明确责任对象
镇党委书记责任对象为党委委员和本镇所管辖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镇长的直接责任对象为副镇长和所所管辖村(社区)主任
镇副职领导的责任对象为分管站所的责任人
2、落实工作职责各领导每年要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领导责任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对象,并经常分析和及时掌握责任范围内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廉政情况
每季度要对责任对象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1设学习活动和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
镇主要领导主动参加各村每年的述职述廉报告会,对各村班子成员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讲评,对有信访反映、上级批转的责任对象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批评和提醒
3、强化工作监管
各领导干部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