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及以下海底电力电缆线路验收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联聚乙烯绝缘海底电力电缆(简称海缆) 线路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包括海缆出厂、施工、竣工验收。本标准适用于 110KV及以下交流海缆、光纤复合海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的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8480 海底光缆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1279-2013 110KV 及以下海底电力电缆线路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3.1 海底电力电缆:敷设在江、河、湖、海等水域环境中,电缆外护套直接与水接触或埋设在水底,具有较强的抗拉抗压、纵向阻水和耐腐蚀能力的电缆。3.2 光纤复合海缆:内含光纤的海底电力电缆。3.3 工厂接头(软接头):在工厂可控条件下将未铠装的电缆进行连接所制作的中间接头。 电缆连同工厂接头一起进行连续的铠装。该接头的延伸范围包括剥去金属套和外导体电屏蔽的部分再加上接头两边各1m。3.4 透水试验:测试在一定水压作用下,海缆阻止水渗透的能力。3.5 扫海:船舶拖动海底锚具,以清除海缆路由上杂物的工程措施。3.6 锚固装置:设置在低潮位处,防止其上部海缆受力下滑的装置。3.7 瞭望台:设置于海缆登陆点附近的有人或无人值守的建筑物,用于了解和守望海缆路由海域情况,对于有损海缆的事件及时警示与制止起到辅助作用。3.8 潮间带:位于最高潮位和最低潮位之间, 随潮汐涨落而被淹没和露出的地带;基本上相当于地形上的海滨带。3.9 海缆陆上段:海缆从海岸年均高潮位至海缆终端之间的部分。4海底电力电缆出厂验收4.1 出厂资料4.1.1 海缆交接前,验收人员应按与供货方签订的生产合同、相关技术协议、设计联络会纪要等文件要求组织验收,主要针对海缆及附件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及相关工作进行验证。4.1.2 海缆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文件(不限于此)4.1.2.1海缆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1)产品检验合格证书(2)主要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型号及对应的工厂检验报告(3)主要部件的出厂实验报告(4)海缆半成品试验报告、海缆出厂试验报告(5)所供附件的出厂试验报告(6)型式试验报告或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7)产品改进和完善的技术报告(8)与分包者的技术协议和分包合同副本(9)海缆及其附件等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