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委通知涵综治委〔2010〕27号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单位:为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全区人民创造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莆综治委〔2010〕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知如下:一、宣传目标通过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农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持续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的1良好态势
二、宣传内容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精神,从现在开始,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委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村(居)区直及驻涵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利用3年时间,大力开展以下四项宣传活动:1、大力倡导六大文明行为
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
即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3、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4、进一步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
即进一步完善城市、集镇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力争通过以上四项内容的广泛深入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使市民熟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内容,文明交通意识得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