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会计结算部关于规范会计结算相关业务的通知营业部、各分行:新核心系统上线后,对柜面业务系统操作进行了部分调整,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规范柜面业务操作,使业务操作有章可循,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若本通知与原制度有抵触的,按本通知执行:一、柜员管理(一)综合业务系统柜员管理包括柜面业务操作系统、事后监督系统、网上银行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历史查询系统、对账系统、电子验印系统的柜员新增及变更
各系统柜员操作号码应为同一号码,以方便柜员号码的统一管理
(二)综合业务系统的柜员管理,根据其业务特点设置不同的柜员角色
其中:柜面业务操作系统审批柜员必须根据管理级别设置相对应的审批权限,审批柜员应为具有管理职务的管理人员,无管理职务的人员不得在柜面业务操作系统-1-设置审批权限;事后监督系统、网上银行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历史查询系统、对账系统、电子验印系统的审批柜员可由无管理职务的人员担任
(三)各系统柜员的新增和变更,根据系统的不同功能,分为电子流审批和报送纸质材料审批两种方式:1
电子流审批方式:营业机构柜面业务系统的普通柜员和审批柜员的新增、变更和撤销,由该营业机构负责人或所属机构上级柜员管理员以电子流审批方式发起,逐级审批完成
报送纸质材料审批方式:各分行柜面业务系统、事后监督系统、网上银行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历史查询系统、对账系统、电子验印系统柜员管理员新增、变更和撤销及总行内设部门人员在柜面业务系统新增、变更和撤销柜员信息,需填报纸质《吉林银行柜员代码申请审批表》,由总行会计结算部进行调整;各分行所属一级支行、一级支行主管行长和分行内设部门人员进行上述系统的柜员新增、变更和撤销,需填报纸质《吉林银行柜员代码申请审批表》,由分行会计结算部进行调整
(四)综合业务系统使用密码登录的柜员休假时,营业网点负责人或柜员管理员应在该柜员休假的当日按照柜员信息变更流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