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文件中国邮政〔2013〕139号关于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向职工变相摊派营销任务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近年来,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科学发展在各类会议和文件上多次强调,禁止向职工变相摊派营销任务
各级邮政企业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的要求,大力推进营销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专业化经营、推进市场营销,在规范经营管理、防止简单摊派方面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但目前,仍有一些基层邮政企业和部门存在变相摊派营销任务的现象
这不仅给中国邮政的整体形象和品牌信誉带来了不良影响,也损害了员工对企业的感情,不利于调动员工发展业务的积极性,不利于邮政企业自身的健康和转型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邮政经营管理,提升营销能力,杜绝变相摊派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邮政企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变相摊派带来的危害,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坚决纠正变相摊派营销任务的行为
同时,要对员工加强爱岗敬业、爱企如家教育,通过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凝聚人心,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从正面引导员工为邮政企业的经营发展多作贡献
二、明确二条规定
一要规范分配考核,严禁将营销任务与非营销岗位员工个人的固定薪酬(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和岗位绩效挂钩考核;二要规范营销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让职工个人垫付资金包销邮政产品
三、进一步加强营销体系建设
一要培养“一专多能”的营销骨干,切实提升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营销水平,增强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二要加强营销工作,综合营销和专业营销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方案营销、项目营销、团队营销,加强业务宣传和培训,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和支撑,努力提高营销项目创收在邮政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三要全面推广数据库营销,将这种先进的营销手段运用到各项业务的发展中,通过加强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加强营销工作的针对性更好地发现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