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六安开发区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区内中小学:为深入推进我区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全体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自觉践行新课程理念,转变教学方式,培养和造就一支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首批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与标准1、基本条件(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师德高尚,连续三年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五年内年度考核合格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申报学科带头人的中学教师必须取得中学高级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资格
(3)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应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8年以上;推荐为区级骨干教师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6年以上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距退休年龄不满2年(含2年)的教师申报要从严控制
1(4)身体健康,工作量饱满
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中学每周不少于12节,小学不少于16节;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每周不少于6节);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5)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人选必须是校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6)城区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2、教育教学方面对所任教学科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教学方法灵活多样
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欢迎
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近五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
(2)被评为市级以上“教坛新星”
(3)近五年来,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含汇演、会展等活动),成绩显著,获市级二等奖1次以上(或省级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