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定海区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各乡镇招投标项目也随之增加。经统计2006-2008年三年间,全区乡镇(街道)50万元以上招标项目约为65个,50万元以下招标项目约为220个。由于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由各乡镇(街道)自行招标,因此各乡镇(街道)在招投标过程中操作程序也会各有不同。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全区各乡镇招投标工作情况,我们专门下发文件对全区各乡镇的招投标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对进一步规范各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我区目前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1、招投标机构及人员、经费等情况各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成立于2005-2007年之间。他们均设有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组成。招投标中心除个别乡镇外,基本上没有配备专职人员,一般由副镇长兼任招投标中心主任,业务科室兼任招投标中心日常事务。建设工程的招标经费由乡镇财政支付,基本上不收取任何费用。2、招标投标监管、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情况各乡镇(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监督小组,由人大、党纪等成员组成,对各个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每个乡镇在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各有不同,大多制订《招投标工作实施办法》、《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评标须知》、《操作流程》、《工作人员廉洁准则》等各类规章制度有些乡镇制定了《招投标市场管理办法》、《招投标交易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3、工程招标投标操作程序情况根据招投标工作流程,分为招标项目的提出、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预算审核、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编制审核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报名和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备案等程序。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各乡镇(街道)工程招投标流程基本做到规范,但深度有所不同,只有个别能严格按照执行。招标公告主要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张贴发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竞标者提出一定的资质要求。标书制作一般比较简单只有工程量和单价,部分标书只有一个总报价。各乡镇(街道)所采取的评标方法没有具体规定,评标中,主要以标的为评标依据没有评标专家库,评标人员主要由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参与。中标者名单一般在招投标现场予以公布,并出具中标通知书。二、乡镇招投标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1、公开招投标意识较强。经过多渠道的宣传和要求,乡镇(街道)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项目及公有资产转让、出租等基本都能自觉组织公开招投标。同时,部分社区、村级项目也已纳入招投标。2、规范了权力动作。采用工程招投标,杜绝了幕后交易和暗箱操作,使交易活动更加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以权谋私的可能性,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3、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通过工程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使建设成本一定程度下降。双桥镇、白泉镇、金塘镇、小沙镇等2006年2008年对50万元以下项目招投标分别节约资金40万元、30万元、104万元和138万元。三、当前乡镇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尽管各乡镇能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招投标操作过程欠规范。由于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机制、制度还在完善中,其自行组织的招投标工作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招标公告没有广泛张贴。大多数乡镇只将招标公告在政府门口、政务公开栏、农贸市场等场所予以张贴,造成投标人的数量偏少,有的甚至不足3家,缺乏竞争性。二是标书制作不规范。招投标标书大多由乡镇业务部门凭经验制作工程预算的编制人员大多没有相应的从业资质,部分预算甚至是参照以前相关资料估算而得。三是中标结果不公示。大部分项目在宣布中标结果后,建设单位立即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公示环节大多被省略。四是台帐资料残缺不全。乡镇自筹资金建设并验收的项目,招投标资料大多不全。有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