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定海区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各乡镇招投标项目也随之增加
经统计2006-2008年三年间,全区乡镇(街道)50万元以上招标项目约为65个,50万元以下招标项目约为220个
由于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由各乡镇(街道)自行招标,因此各乡镇(街道)在招投标过程中操作程序也会各有不同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全区各乡镇招投标工作情况,我们专门下发文件对全区各乡镇的招投标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对进一步规范各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我区目前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1、招投标机构及人员、经费等情况各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成立于2005-2007年之间
他们均设有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组成
招投标中心除个别乡镇外,基本上没有配备专职人员,一般由副镇长兼任招投标中心主任,业务科室兼任招投标中心日常事务
建设工程的招标经费由乡镇财政支付,基本上不收取任何费用
2、招标投标监管、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情况各乡镇(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监督小组,由人大、党纪等成员组成,对各个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每个乡镇在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各有不同,大多制订《招投标工作实施办法》、《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评标须知》、《操作流程》、《工作人员廉洁准则》等各类规章制度有些乡镇制定了《招投标市场管理办法》、《招投标交易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
3、工程招标投标操作程序情况根据招投标工作流程,分为招标项目的提出、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预算审核、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编制审核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报名和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