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2]13号关于组织评选邕江大学2011年度广西高校团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学院分团委:根据桂党高工青〔2012〕1号文件《关于评选2011年度广西高校团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高校广大团员和团干部立足岗位,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在推动广西高校科学发展中建功立业,决定在2012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2011年度广西高校五四红旗团委”、“2011年度广西高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分团委、团总支)”、“2011年度广西高校优秀共青团员”和“2010年度广西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一)“广西高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分团委、团总支)”的评选范围为各分团委或团支部。(二)“广西高校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和青年教工团员。(三)“广西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各级团干部。二、评选条件和要求(一)“广西高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分团委、团总支)”的评选条件。1.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或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2.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有规范的工作制度。3.能够按期换届,认真执行民主选举程序。14.团支部书记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5.能够正常开展团的组织生活,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6.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7.有能够满足青年需求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设施。(二)“广西高校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5.保持团员先进性,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6.曾荣获校级团委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三)“广西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条件。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竭诚服务青年学生。4.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所做指示和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5.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成绩显著。6.从事团的工作1年以上。以上各奖项申报,均需同时具备该奖项的所有评选条件。三、申报评审办法及名额(一)按照文件要求分配到我校奖励名额为“广西高校五四红旗团委”1名、“广西高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分团委、团总支)2名、“广西高校优秀共青团员”3名,和“广西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请各学院按照实际情况申报。(二)申报各奖项需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3)一式2份及申报材料清单1份,于2012年4月11日前报至校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yjdxtw@163.com;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办公室(电话:0771-5900900)。四、有关工作要求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布置,认真遴选。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听取学院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要严格把关,真正把创建2措施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有关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我校共青团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附件:1.2011年度广西高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分团委、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