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马克思财产权理论的认识综述 [内容提要]马克思在自己庞大的思想体系中,建立了完整的所有制理论,同时提出了内容丰富的财产所有权理论
马克思主张区分所有权与所有制,消灭异化劳动下的私有财产,他所主张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不产生异化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回到马克思,就是要建立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一体保护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产制度,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和全面解放
[关键词]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学马克思财产权理论财产制度 1848 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宣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传统社会主义以此为理论依据,主张消灭私有财产和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02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2024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生效,规定“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进展权利”
2024 年 10 月 15 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制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从“消灭私有制”到“制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究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离,还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
重读马克思财产权理论的有关论述,回顾我国财产权演进的历程,对于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马克思主张区分所有权与所有制 马克思认为,所有制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及人与劳动产品的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第一次把私有制的起源与社会分工联系起来考察,认为社会分工导致了私有制的产生
“分工的各个不同进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
”所以,“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