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海淀区教育科研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学校、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科研和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成果创新水平,进一步健全科研激励机制,在海淀区教育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本学期将举办2011年(第八届)教育科研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立1.教育科研创新成果奖2.校本课程开发创新奖二、参评范围1.凡海淀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研究成果,均可参评
2.参加“教育科研创新成果奖”评选的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专著、编著、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自制教具等,不包括论文集、教材、工具书、电脑软件
3.参加“校本课程开发创新奖”评选的成果,主件为校本课程开发实施报告,附件包括开发方案、学科课程纲要、校本教材等
4.凡已获得全国、北京市和海淀区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15.每人限报一项成果;集体成果,由主要完成人一人申报
三、参评要求1.各单位申报参评“教育科研创新成果奖”和“校本课程开发创新奖”(两项合计)的数量,小学、幼儿园不超过3项,中学、职业高中、成人学校、直属单位不超过5项
2.申报参评各类成果奖项,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不得缺项,并附在参评成果前面(申报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hdxxky@sina
3.申报参评的各类成果,一式2份,受理参评后原则上不再退还
4.各单位需认真组织初审,对参评成果进行质量筛选和真实性审核
“申报表”须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5.参加本届“教育科研创新成果奖”、“校本课程开发创新奖”评选的干部教师,不应重复申报本年度区教委系统其它部门组织的教学创新等奖项
6.本年度教育科研管理创新奖评选工作,区教科所将另行布置
四、评选程序和标准评选工作在区教委领导下,由区教科所负责具体实施
区教科所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参评要求的成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