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ESOP 和 MBO 的信托解决方案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E S O P 和 M B O 的 信 托 解 决 方 案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新思路 自去年 10 月 1 日<信托法>正式施行,最近陆续出台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笔者认 为 信 托 制 度 能 够 应 用 在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即 ESOP)及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 即MBO)中,当然还需要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以及实践的检验。 信托的概念 中国法律中所指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与委托最大的不同便是信托是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办理受托事务,而且受托人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机构法人,也正因为这两点,信托能够解决 ESOP 和 MBO 中的主体资格、主体变更、和集中管理等问题。 ESOP的现行缺陷 当前,中国企业 ESOP 解决方案中基本上是以员工个人、员工持股会或持股公司作为主体来持股,但对于拟上市企业,这三种方案都有较大的缺陷。对于以个人直接持股,要求持股人数不能过多(例如证监会起草的 关于公司改制重组指导意见 的讨论稿中,就有股份公司股东不能超过 50 人的规定);对于以员工持股会持股,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持股会作为社团法人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要求;而对于经过设立 壳公司 来持股,则存在着 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 50%的限制 以及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双重征税 问 题 ; 而 我 们 设 想 的 信 托 持 股 方 案 将 不 存 在 这 些 问 题 。 借信托化解难题 步骤之一:公司将员工的购股资金,能够是银行担保借款、税前利润奖励分配、企业公益金以及现金出资作为信托资金,甚至能够将科技成果(专利、专有技术)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某个信托机构。假如是员工的现金出资,则需根据<资金信托办法>中关于集合资金信托的规定,即”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 200 份(含 200 份),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万元(含 5 万元)”。对于集合资金应尽量避开,因为当地银行会对集合资金信托的审批比较谨慎,而且当前集合资金信托的实施细则并没有出台,对于集合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