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B923788 冷设备通用技术法律规范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B 9237--88 制冷设备通用技术法律规范本法律规范等效于 ISO R1662-19711 法律规范1
1 本法律规范拟定了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及保护财产免遭损失的措施
2 要达到 1
1 条的目的,设备应有良好的设计、制造、安装、操作和管理
3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制冷工厂以及易地安装运行的工厂
4 本法律规范也适用于更改制冷剂的设备
例如:R40 改为 R12,或 R717 改为 R22
5 更换现有设备应由制造厂或技术装备安装单位来完成
2 应用领域2
1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各种制冷系统,在该系统中制冷剂在一个封闭的制冷回路里蒸发和冷凝,其中包括热泵和吸收式系统,但不适用于水或空气作为制冷剂的系统,以及有特别要求的如矿井、运输(铁路、公路车辆运输、轮船和飞机)等部门的系统
2 只充注少量制冷剂的小型制冷装置和工厂组装机组,例如:家用冰箱、商用冷藏柜、单元式空调器等仅部分条款适用,并在附录A 中列出
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分类3
1 建筑物制冷系统的安全问题应考虑其设置场所和该场所容纳的人数及所用建筑物的类别
建筑物类别列于表 1
1 一个建筑物包括多种用房类别时,应把不同的用房分开,并用严密的隔墙、地板、天花板与建筑物的其它部分隔开
否则,应按其中最严格的来要求
2 在表 1 所列的建筑物附近安装设备时,应考虑其邻近建筑物的安全
2 冷却系统根据被冷却的空气或物质的吸热方法对冷却系统分类(见表 2),其定义按有关的规定
3 制冷剂3
1 制冷剂分为三类(见表 3)
表 1类别用途举例A事业机关科学技术讨论院、所B公共场所剧院、百货商店、火车站、学校、寺院、演讲厅、饭店、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