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0〕95号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我厅决定组织申报201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包括高职院校),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的立项实施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教育强省的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要进一步更新和转变教育思想,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树立人才多样化的观念,注重学生个性特征,因材施教;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1-湖南省教育厅二、高等学校办学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努力开展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要加快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使之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适应学生成长、成才的规律;大力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注重学习和思考、探索相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要注重加强实践性教学,坚持理论与生产实际、社会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要通过教育改革和创新,努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三、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教改项目的申报组织和研究过程的指导、管理,对立项项目要认真实施中期检查,并督促项目主持人按期完成结题验收
从今年开始,已立项自筹经费项目的结题验收和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全部委托项目所属学校组织,学校将中期检查情况和结题验收结果以正式文件向我厅报告,必要时我厅组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