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康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康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或“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浙江康大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第四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的统一管理,保证子公司最大限度享受国家财税优惠政策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五条 母公司所设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属公司,其所有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其所有权
第六条 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有权决定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事项,并根据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
2 第七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控制,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核定和考核
第八条 母公司有权任命子公司的财会负责人员,并为子公司配备合理必要的财会人员
第九条 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