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关于融资租赁司法解释法律实务培训心得及工作设想 此次参加融资租赁司法解释法律实务培训对本人如何抓好融资租赁的风险管理工作启发很大,通过培训交流感受到公司以往租赁业务的风险管理在工作模式、组织管理、制度规范及风险控制与预防等方面均和其他业界同行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尤其在听完最高院民二庭刘庭长及参与本次司法解释制定的资深律师的授课后,对公司融赁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做好风险管理的工作有了很好的思路和方向
现将培训心得归纳如下: 一、培训收获的主要内容 (一)对融资租赁的四大支柱新认识 融资租赁的四大支柱是财务、税收、法律、监管,就公司而言这四大支柱都没真正达到符合光谷租赁运转有序、利益最优、风险可控的状态,这也可能是使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人将针对法律和监管两个风险管理范畴的工作,在今后努力发挥它们的支撑作用,为租赁业务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国创资本目前四个子业态,担保和小贷业务和风险管理工作已经能够有序运行,目前的主要工作是分类指导,加强建设,巩固发展,并充分发挥子公司自身的管理能力和职能
而对融资租赁公司从成立到现在,风险管理工作并不系统和完善,主要是在借鉴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基础上搭建的框架,不够专业化
公司还需要花大气 2 / 7 力、大投入才能真正建设起符合租赁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风险管控体系,才能与行业的发展保持同步
通过此次张稚萍律师专门讲授的《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管理》课程,对公司完善和细化风险管理体系有了较好的借鉴
张稚萍律师从风险防范的战略措施、交易流程中各种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物权保护三个大方面进行了讲授,从战略到流程到操作都进行了阐述,并结合新的司法解释做哪些方面的风险管控措施调整和如何更有效地保护出租人(即租赁公司)的权益也做了交流
(二)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对公司组织合同设计有了新的出发点 最高院此次出台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