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党〔2012〕24号关于2012年度局系统“三推两试一评”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代管)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强处级领导干部,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经研究决定,计划于2012年3月-6月在局系统范围内,通过“三推两试一评”方式选拔1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试1行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竞争性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着力提高处级干部队伍素质。二、“三推两试一评”的内容和程序“三推两试一评”是指在局系统范围内,通过两次会议推荐和一次谈话推荐、笔试和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等程序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三推两试”主要进行任职资格选拔,按一定比例确定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资格人选,任职资格一年内有效;“一评”主要是在具体职位选配时,由局党委根据职位匹配性,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备选干部中确定考察对象,经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程序后正式任用。其基本程序:(一)成立工作小组。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局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局人事处牵头,局党委办(机关党办)、纪委办和局属(代管)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具体负责“三推两试一评”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二)确定选拔职位。经研究,计划通过“三推两试一评”选拔1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如下:序号职位名称拟选拔人数备注1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副主任1财政核拨事业编制2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副主任1经费自给事业编制2序号职位名称拟选拔人数备注3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副主任1财政核补事业编制4市工贸技师学院副校(院)长2财政核拨事业编制5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1财政核拨事业编制6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1财政核拨事业编制7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2财政核拨事业编制8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部长2财政核拨事业编制合计11(三)推荐名额分配。根据各单位核定编制人数确定该单位第一次民主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单位编制数不超过50的,推荐1名;编制数51—100的,推荐2名;编制数101—200的,推荐3名;局机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编制数超过200的局属单位推荐4名。有空缺职位列入本次“三推两试一评”选拔的单位,按照空缺职位数相应增加推荐名额(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四)公布名额和报名。在局OA和局机关、局属(代管)相关单位公布竞争性选拔职位名额和各单位第一次民主推荐的名额。由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填写《2012年度局系统“三推两试一评”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8日(星期四)17:00,报名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3(五)组织第一次民主推荐(拟于3月中、下旬完成)。各单位分别组织召开本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大会,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由局工作小组负责计票工作,按各单位可推荐名额和得票高低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第一次民主推荐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要求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六)资格复审(拟于3月下旬完成)。由工作组对拟参加笔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笔试资格,按照第一次民主推荐得票高低依次递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七)笔试(拟于4月中、下旬完成)。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八)面试和第二次民主推荐(拟于5月中旬完成)。面试采取演讲和答辩的形式,演讲内容不限,答辩题目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制。面试与第二次民主推荐结合进行,参加面试和会议推荐的为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