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义务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操作标准A级指标B 级指标达标要求基本达标要求A1 办学条件B1 规模班额小学、初中办学规模在12 个班以上, 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在18 个班以上;每班学额小学不超过45 人,初中不超过48 人
小学、 初中办学规模在12 个班以上, 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在18个班以上;平均班额小学不超过50 人,初中不超过52 人
B2 校园校舍学校用地面积、 校舍面积、 建设标准、 环境配备及体育活动设施等达省II类标准化学校要求
学校用地面积、校舍面积、建设标准、环境配备及体育活动设施等达省 III类标准化学校要求
B3 仪器设备各科教学仪器、 设备和卫生器械等均达国家I 类标准;学校食堂、饮用水源和厕所等符合规定要求
各科教学仪器、 设备和卫生器械等均达国家II类标准; 学校食堂、饮用水源和厕所等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B4 图书资料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图书馆;生均图书小学20 册以上、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25 册以上;近三年新增图书生均3 册以上 ; 教学软件和音像资料能满足教学需要
有藏书室和师生阅览室;生均图书小学15 册以上, 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 20 册以上;近三年新增图书生均2 册以上; 有一定数量的教学软件和音像资料
B5 网络设备有健全的校园网; 能以 100M宽带连接教育网; 电脑生机比小学达 12: 1,初中达 10:1;多媒体教学平台达每3 个班一套;有比较健全的校园网;能与教育网连接; 电脑生机比小学达15:1,初中 12: 1;多媒体教学平台达每5 个班一套
* 每个教师办公室均配备电脑
B6 师资配备教师队伍数量足够; 学历符合国家规定; 教师的职称、 年龄、学科结构合理,能配齐音、体、美、外语、计算机、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专职教师和卫生医务人员
教师队伍数量基本足够;90%以上的教师学历符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