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蚕 茧 买 卖 合 同合 同 编号:湖北省蚕茧买卖合同甲 乙 ( 供 方 ) :乙 方 ( 需 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 一 条订 购 蚕 茧 的 品 种 、 品 级 、 数 量 、 质 量 标 准 及 要 求 如 下 :品种名称品级数量(公斤)质量标准及要求备注第 二 条订 购 蚕 茧 的 价 格 按 下 列 第项 执 行 :(一)固定价格:元/ 公斤,合计总价款为元。(二)保护价格:基准价为元 / 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时,按市场 价 收 购 ; 收 购 日 蚕 茧 市 场 价 低 于 基 准 价 时 , 按 基 准 价 收 购 。(三)浮动价格:基准价为元 / 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第 三 条蚕 茧 由提 供 包 装 物 并 负 责 包 装 , 包 装 标 准为。第 四 条交 货 期 限 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 。第 五 条交 货 方 式 、 地 点 及 费 用 按 下 列 第项 执 行 :(一)送货。甲方将所订蚕茧送达,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二)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三 ) 代 办 托 运 。 甲 方 通 过 火 车 ( 汽 车 、 轮 船 或) 将 所 订 蚕 茧 托 运到,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为验收地点。(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蚕茧的质量、等级 、 数 量 、 包 装 有 异 议的 , 应 在 验 收 之 日 起日内 书 面 向甲 方 提 出 。( 三 ) 验 收 标 准。( 四 ) 自 然 损 耗 : 蚕 茧 自 然 损 耗 应 在 订 购 蚕 茧 总 数 量 的%以 内 ( 含%)第 七 条乙方 于年月日 前 向甲 方支 付 预付 款元 。 合 同 履 行 时 , 预 付 款 冲 抵 甲 方 应 收 货 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办理。( 一 )现 金 结 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