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质管办、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管办、 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 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 副主任及一名主任医师组成,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2) 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 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3) 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4) 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 时和下午4 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5) 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6) 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6、下列情况禁用糖皮质激素:⑴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⑵当感染缺乏有效对病因治疗药物时,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