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海门市普及法律知识领导小组办公室海门市司法局海普法办[2010]04号关于印发《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滨海新区、临江新区、市级机关各部门:现将《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附后),请按《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0年是“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评比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计划,并于4月20日前报市普法办
联系人:郁平、沈海丰,联系电话:82107052,邮箱:hmspfb@163
com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海门市普及法律知识领导小组海门市司法局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主题词:法制宣传实施意见通知抄送:南通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海门市普及法律知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3月29日印发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2010年是“五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考核验收年,评比表彰年
根据省、南通市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争创“五五”普法全省先进集体的工作目标,坚持“以动促宣,以宣促感,以感促学,以学促行,以行促安”的工作要求,突出“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两大主题,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实效,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生命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海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长安海门再作新贡献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普法工作要点,围绕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在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六五”普法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强化普法要求,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