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圈式温度指示仪表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与热电偶、热电阻配合使用的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磁电系动圈式温度指示、指示位式调节仪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检定,也适用于其它物理参数转换成电压(毫伏)或电阻量等电信号的动圈式仪表的检定
其中包括直接作用和带前置放大器的动圈式指示调节仪表
一 概 述 该仪表是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模拟式简易仪表,它可以用来测量和控制温度、压力等物理参数
指示调节型仪表一般由动圈测量机构、测量电路和电子调节电路所组成
当检出元件、传感器将被测参数转换成相应的电信号,再经过测量电路转换成通过动圈的电流,由于动圈用张丝(或游丝)支承在磁场中,通过电流的动圈就在磁场中偏转
当力矩平衡时,固定在动圈上的测量指针就在刻度板上指示出被测参数的数值
二 技术要求 1 外观 1.1 仪表标尺上应注明型号规格、上限电量值、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生产日期和准确度等级,还应注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1.2 仪表不应有引起测量粗大误差和使内部零件易受损害的缺陷
1.3 经改制、更换标尺的仪表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1.4 调零器应能使指针自始点刻度线移动距离不小于标尺弧长的 2%(向左),10%(向右)
带前置放大器的仪表为标尺弧长的 1%
1.5 指针在移动中应平稳,无卡针、摇晃、迟滞等现象
1.6 设定指针(或设定值) 1.6.1 具有二位位式作用的仪表,设定指针(或设定值)应能设定在标尺的任意刻度线上
1.6.2 具有三位(窄中间带)位式作用的仪表,上限设定指针(或上限设定值)应能设定在标尺(10~100)%的任意刻度线上;下限设定指针(或下限设定值)应能设定在标尺(0~90)%的任意刻度线上
中间带最小应能调至标尺弧长的 2%以内[在标尺(10~90)%范围内];最大应大于标尺弧长的 10%
中间带指上、下限两设定指针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