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宣和光伏电站一期 20MWP 工程 35KV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 国电中卫宣和光伏电站一期 20MWp 工程 35kV 无 功 补 偿 成 套 装 置 技术规范书 采购方:国电太阳能系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供货方: 设计方:上海能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国电宣和光伏电站一期 20MWP 工程 35KV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 批 准: 审 核: 校 核: 编 写: 国电宣和光伏电站一期20MWP 工程 35KV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 第一章 总的要求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国电宣和光伏电站一期20MWp工程35kV 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设备技术协议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协议书的优质产品。 1.3.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完全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 1.4. 供方应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若供方所提供的技术协议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买方确定。 1.6.合同签订后 1 周内,按本协议要求,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确认。 1.7.本设备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技术联络会时协商确定。 1.8.供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供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 与 设备)负 有全部 技术及 质量责 任 ,包 括 分包 (或 采 购 )的设备和零部 件 。买方有权 参 加 分包 、外 购 设备的采 购 和技术谈 判 ,供方和买方协商,最终买方确定分包 厂 家 ,但 技术上 由供方负 责 归 口 协调。 1.9.在签订合同之 后,买方有权 提出因 规范标准和规程发 生 变 化 而 产生 的一些 补充要求,在设备投 料 生 产前,供方在设计上 给予 修 改 。具 体 项 目 由买卖 双方共 同商定。 1.10.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经 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 合同的技术附 件 ,与合同正 文具 有同等的法 律 效 力 。 国电宣和光伏电站一期20MWP 工程 35KV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 第二章 工程概况 本工程拟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宣和镇境内。中卫市地处黄河前套之首,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宁、甘、蒙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