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及劳动保护法 该法律主要调节哈萨克斯坦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用于保证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生命和健康,以及制订安全和劳动保护领域的国家政策方针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主要概念 该法律中使用了以下主要概念: 1
生产项目劳动条件考核、生产项目评价活动、车间、工段、岗位,便于确定其中所从事劳动的安全状况、危害性、繁重程度、紧张程度和劳动卫生,确定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劳动条件标准
劳动安全—在劳动活动过程中除对员工有危害和威胁的措施外,能够保证员工保护状态的整套措施
危险劳动条件—由业主创造的劳动条件,在该种条件下应无影响员工健康的有害的和危险的生产因素,或者其影响的程度不超过安全标准
生产设备安全—在标准技术文件和设计资料所规定的条件下完成指定工作时生产设备符合劳动安全的要求
生产过程安全—在标准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下生产过程符合劳动安全要求
有害生产因素—指影响员工健康,导致疾病或降低劳动能力的生产因素
有害(特别有害)劳动条件—指受生产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员工生病或劳动能力下降的劳动条件
8 劳动卫生—一整套的卫生防疫措施和保护员工健康、预防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对员工不利影响的方法
安全和劳动保护监控—指生产过程中安全及劳动保护监控系统,以及在本国对安全和劳动保护状况的评价和预测
生产中的意外伤害—指员工在履行义务或雇主的任务时受生产因素的影响而受伤,健康急剧恶化或中毒,导致劳动能力暂时或永久丧失,导致职业病甚至死亡
安全标准—评定生产条件的质量和数量指标,保证组织标准、技术标准、卫生防疫、环保以及其它标准、规程、工序和规范,旨在保护生产过程中员工的生命和健康/ 1 2
劳动条件标准—指包含有人类工程学、卫生防疫、心理、物理学要求(能够保证正常的劳动条件)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