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各系:为深入贯彻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形成与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相适应的学生科技创新局面,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关于“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校内申报评审工作,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我院全日制在校生及其团队均可以申报,团队原则上应由本校学生组成二、申报条件(一)学科范围在自然科学、软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二)项目具有创新性,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基础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新苗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新苗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新苗计划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经费申请合理
三、资助额度和资金用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为5000~10000元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设备购置、能源材料(试剂)、分析测试、会议及调研、资料印刷等四、申报办法(一)个人(团队)申报与各系推荐项目申报需由学生个人(团队)申请、所在系评审、推荐
请各系于2012年3月5日(星期一)前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见附件1)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见附件2)、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院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团委(蒋承杰)
其中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各系至少上报3项,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各系至少上报1项
各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分别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