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服务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市 属 公 园 管 理 和 服 务 水 平 , 规 范 各 公 园 服务 管 理 机 构 的 服 务 行 为 ,加 强 对 市 属 公 园 服 务 管 理 工 作 的 监 督 检 查 ,依 据 有 关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 北 京 市 公 园 管 理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中 心 )特 制 定 本 规 范 。 1.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市 属 公 园 。 公 园 内 所 有 为 游 客 服 务 的 一 线岗 位 均 应 按 此 规 范 执 行 ; 其 他 各 工 种 应 树 立 服 务 意 识 , 参 照 本 规 范执 行 。 1.3 公 园 服 务 管 理 应 以 世 界 眼 光 、 一 流 标 准 为 目 标 , 其 管 理和 服 务 水 平 应 当 与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首 善 之 区 、 实 现 “四 个 服务 ”① 、“三个 面向”②的 要求相适 应 。 1.4 公 园 服 务 的 总体要求是“主 动、 热情、 方便、 周到”, 对服 务 岗 位 的 要求是一 微笑; 二问好; 三按 其 所 在岗 位 的 规 范 进 行 服 2 务 。 1.5 各 公 园 可 依 据 此 规 范 制 定 和 细 化 岗 位 服 务 规 范 及 标 准 ,并 督 促 员 工 执 行 。 第二章 门区服务 2. 1 公 园 应 当 每 日 开 放 , 因 故 不 能 开 放 的 , 经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批准 后 提 前 公 示 。 2. 2 售 票 、收票 、保洁、护园 等岗 位 的 工 作人员 , 要统一服装, 持证上 岗 。 做到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耐心解答游人询问, 及时疏导游人。 2. 3 公 园 出售 的 票 种、票 价应 当 在售 票 处明示 。 2. 4 票 券 使 用 中的管理 2.4.1 各 公 园 应 严格按照《公 园 景点明码标 价试行 规 定 》(京价(检)字[2002]156 号), 在各 售 票 窗口明码标 价。 2.4.2 售 票 员 唱收唱付, 票 款当 面点清。 2.4.3 售 票 出现差错时, 长短款要据 实登记, 长款上 交, 短 3 款 自 补 。 大 额 错 款 , 须 立 即 报 告 上 级 部 门 。 2.4.4 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