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公司人〔2012〕9号关于下发《职工息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为规范职工息工待岗管理工作,经公司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现将《职工息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1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息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为构建和谐企业,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充分调动在岗职工积极性,兼顾职工家庭建设需要,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职工息工待岗条件一、因工程项目完工、新工作岗位尚未安排,或由于工程任务不能衔接、公司安排暂时息工待岗的人员;二、女职工因怀孕或哺乳婴儿而自愿长期息工,经单位批准息工三年以内人员;三、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结合企业发展需要;男职工满50周岁(高级职称/高级技师55周岁);女干部满45周岁(高级职称50周岁),女工人满40周岁(高级技师45周岁);四、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安排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五、经考核不胜任现有岗位的人员及实行竞争上岗的落岗人员;第二条办理息工待岗审批程序一、工程项目完工后,新工作岗位尚未安排、需要临时息工待岗的人员,或由于工程任务不饱满拟安排息工待岗的人员,由所在建制单位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分管(挂钩)领导批准后息工待岗
二、经考核不胜任原岗位工作的人员,或在岗位竞聘中的落岗人员,从结果宣布次日起安排新工作岗位或待岗,待岗期不超过半年
待岗期间单位组织对其进行原岗位技能培训或转岗技能培训
培训不合格或重新上岗后仍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可安排息工待岗
在培训和重新安排岗位过程中不服从安排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符合息工待岗条件,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按程序审批后方可息工,符合第一条第二、三、四款息工待岗职工要与公司签订息工待岗协议书
四、息工待岗职工在息工期满后需要继续息工的,符合第一条第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