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中国电信太原市工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根据职工共同兴趣爱好,由工会组织开展各类职工兴趣小组活动
为规范对兴趣小组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中国电信太原市工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中国电信太原市工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根据职工共同兴趣爱好,由工会组织开展各类职工兴趣小组活动
第二章兴趣小组的组织第二条由工会牵头,组织和引导公司职工根据不同的文体兴趣爱好,组建各类职工兴趣小组
第三条兴趣小组内部设组长、经费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管理兴趣小组开展日常活动、组织比赛及信息交流报道;负责小组内日常经费报销及管理
第四条兴趣小组应集体制定“兴趣小组章程”,予以规范小组活动正常开展
《章程》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兴趣爱好活动小组名称;(二)活动小组的组织管理方式;(三)活动经费来源及收支管理;(四)活动小组的活动时间及考核方式
第三章职工参加兴趣小组的基本条件第五条承认和遵守相关《兴趣小组章程》,并在履行《章程》所规定义务的前提下,享受《章程》所规定的参加兴趣小组的权利
第六条职工具有参加相关各类的兴趣小组活动的兴趣和基础技艺,有活动必须的基本装备,有学习和提高自身兴趣技艺的愿望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够长期坚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
第七条有集体意识,愿为办好兴趣小组付出努力
第四章职工参加兴趣小组活动的程序第八条新建兴趣小组的程序:由五名以上会员根据其共同的兴趣爱好,向工会提出新建兴趣小组的申请,经工会审批后即可成立
新建兴趣小组要积极动员和引导具有相同兴趣爱好的职工参与,制定《兴趣小组章程》,民主选举兴趣小组长、经费管理员
并将兴趣小组名称、人员名单、《章程》等相关资料报工会审查备案
第九条职工参加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