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类 “三违 ”界定标准1
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造成事故的
违反《煤矿安全规程》、 《操作规程》、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造成事故的
现场存在隐患, 不听检查人员劝阻,并和检查人员发生争执的
未按规定配戴护目镜的
警戒人员擅自离开警戒点或睡岗的;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擅自撤除警戒的
乘罐笼私自拉开罐笼门(帘)的
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携带长柄工具或火工品的
人为破坏综合防尘设施的
不按作业规程要求时间进行验炮的;当班未处理完的瞎炮未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的
炮眼内有异常时装药的;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的
爆破前爆破母线不扭成短路的;爆破后不将发爆器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成短路的
雷管炸药同时混放在炸药箱内的
烧焊结束后,未安设专人留守看护或留守看护时间不足 1 小时的
推车时放飞车的
起吊设备时,人员站位不符合措施规定的
斜巷停车装卸料时, 斜巷下平段未安设专人警戒的;车辆未使用锚链或卡轨器固定的,或卡轨器距离车轮超过200mm 的
绞车司机骑绳操作小绞车或前面、侧面开车的;带电自行处理爬绳的;斜巷不带电松车的
绞车运行期间或斜巷停车时,绞车司机睡岗或待岗的;发现钢丝绳受力异常或不明信号未及时停车处理的
斜巷 “一坡三档 ”设施不齐全或钢丝绳锈蚀严重、断丝超限时进行打运的
信号把钩工未检查绞车提升绳及保险绳是否挂好压好、车辆装封车情况、车辆连接情况、斜巷内及警戒区域有无人员就发出打运信号的
斜巷上口绞车不运行时,钢丝绳余绳超过摘挂钩地点的
违规处理斜巷掉道的
电机车抵车范围内有人开车的,或抵散车的;绳式推车机作业区间内有人时开动推车机的
双司控电机车司机不在前方的司控室开车的,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