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 斯 抽 采 达 标 工 艺 方 案 设 计为了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编制了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一、编制依据1、《煤矿安全规程》;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3、《煤矿瓦斯地质研究规律》 ;4、《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5、《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AQ1027-2006);7、《煤矿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及划分结果的批复》;8、《煤矿突出敏感指标和临界值及瓦斯抽放排放半径的批复》;9、其他相关规定及标准。二、矿井概况1、井上下条件煤矿矿井 1975 年 5 月建井, 1982 年 5 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90 万t/a ,经技术改造,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25 万 t/a 。本区地表水系不发育, 仅有海河流域子牙河水系滏阳河的支流沁河流经;属半干旱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热冬寒,四季分明;位于太平洋地震构造带,因而地震频繁且震级较高。井下煤层 DF44断层以北属瓦斯风化带;DF44断层以南, F12 断层和F8 断层连线以浅, 位于煤层的浅部, 已回采结束, 在采掘期间, 没有发生瓦斯动力现象; DF44断层以南, F12 断层和 F8 断层连线以深,煤层瓦斯含量较高,具有瓦斯动力现象。2、煤层赋存井田范围内含煤地层为二叠系下统山西组、石炭系上统太原组、 中统本溪组,总厚度174~267 m,平均厚度207 m(不包括岩浆岩厚度) ,其中山西组平均厚度67 m,太原组平均厚度120 m,本溪组平均厚度20 m。共含煤 23 层,其中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煤层5 层,分别为 1、2、6、8、9煤层,平均可采厚度9.09 m。煤层平均总厚度18.95 m.,含煤系数 9.1%。山西组含煤 8 层,分布在煤系地层最上部,煤层平均厚度7.80 m,含煤系数 11.6%。其中可采煤层2 层,为 1 煤层和 2 煤层,平均可采厚度4.78 m,可采含煤系数7.1%。太原组含煤 14 层,煤层平均厚度10.76m,含煤系数为 9.0%。其中可采和局部可采煤层3 层,为 6、8、9 煤层,平均厚度4.31 m,可采含煤系数 3.6%,均匀分布在本组中、下部。本溪组含煤 0~1 层,为 10 煤层,不稳定,不可采,煤厚 0.36 ~0.42m,平均厚度 0.39m。矿井煤系地层赋存可采和局部可采煤层共5 层,其中可采和大部可采煤层为 1、2、9 煤层, 6、8 煤层为局部可采煤层,其余18 层煤为不可采煤层。现将主要煤层特征分述如下:1 煤层:位于山西组地层中部,是含煤地层中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