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4: 农民创业服务制度一、 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 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包括: 1.返乡创业农民工; 2.就地创业和进城创业农民; 3.农村退役士兵; 4.省辖市规定的农村其它创业人员。二、 服务机构县( 市、 区) 、 乡镇( 街道) 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有条件的村级农民创业指导站, 创业培训机构。三、 服务流程1.创业登记。( 1) 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 市、 区) 、 乡镇( 街道) 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村级农民创业指导站, 如实填写《农民创业服务登记表》( 见附表7) 。登记内容包括: 个人基本情况和就业经历、 创业培训意愿、 创业意向等方面。( 2) 县( 市、 区) 、 乡镇( 街道) 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村级农民创业指导站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农民创业服务登记表》相关信息, 发放农民创业服务宣传单, 告知其可享受的创业培训、 创业服务和创业政策等事项。对申请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村劳动者, 提供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创业培训开班计划, 让农村劳动者自愿报名、 自主选择参加创业培训的时间、 地点和班次。根据报名情况, 编排培训计划, 出具创业培训通知书。2.创业培训。( 1) 申请创业培训农民持县( 市、 区) 、 乡镇( 街道) 或者村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创业培训通知书, 根据本人培训意愿和当地确定的培训项目, 到指定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创业意识、 工商知识、 税务知识、 政策法规、 市场营销、 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 创业案例分析等基础知识和创业见习、 创业实训等操作技能。( 2) 创业培训机构对每个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村劳动者进行培训需求分析, 开展创业培训动员( 开班教育) , 举办创业意识课程培训, 指导学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创业项目。对没有创业想法、 不选择创业项目或者参加意识培训不合格的学员, 推举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专家志愿团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学员进行再次筛选, 确定参加创业计划培训人员。学员接受创业计划课程培训, 制定和修改《创业计划书》, 创业培训老师初审完善《创业计划书》。3.项目推介。县级以上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邀请企业家、 创业成功人员、 专家学者和工商、 税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国土、 财政、 银行等人员组建专家志愿团, 建立创业项目开发、 征集、 论证、 展示和推介制度, 面对社会各界征集各类独立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