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各系、学生管理大队:为了让学生更快更好的熟悉今后工作环境,加深对工作岗位的认识理解,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院经研究同意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前往校外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格条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原则上应在院内进行,但兼顾学生就业、工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同意其在院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学生已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英语A、B级证书、计算机一级证书、专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二)学生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以三方协议为准)
(三)院外指导企业具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条件: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完成课题的仪器、设备、资料等
二、申请流程(一)申请时间截止2012年3月27日(二)拟在院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院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附表一)
出具指导企业鲜章的接受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接收函
企业指导教师职称(中级以上)证明复印件
学生、家长共同签字的承诺书(含安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三)申请程序学生备齐相关材料后,按要求由学生管理大队、就业工作部、专业系、学生处、教务处审批同意
院内课程结束(3月25日)后可离开学院前往企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过程管理(一)学生带着课题去企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不作改变的,由院内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附表二)、进度计划表(附表三)
(二)课题改变企业指导教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学生工作岗位实际可提出新课题
企业指导教师填写课题审批表(附表四)、任务书、进度计划表,由学生于4月7日前提出更换课题申请,经系、教务处、审核后可执行新课题(原院内课题指导教师仍负有指导义务),否则执行原定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