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中直、省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财办会[ ]18 号)要求,推动我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根据(财政部令第 26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印发给你们,请仔细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附件: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附件:32024 年 5 月 29 日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会〔 〕8 号主题词:福建 会计 信息 方案 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 月 14 日印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 为顺利完成我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财政部令第 26 号)的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财办会[ ]18 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分工我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全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根据会计从业资格属地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具体组织、宣传和落实工作
二、采集时间全省统一信息采集时间为 2 月 22 日—— 5 月 31 日
三、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1、采集内容
根据财政部(财办会[ ]18 号)要求,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附件 1)所列项目
其中,我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现有的部分信息依旧沿用,需要补充和更新的部分项目为本次信息采集的内容
2、采集方式
此次信息采集以 ”网络采集为主,办证点采集为辅”的方式开展
我省行政辖区内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一次登记,补充和更新相关信息
(1)网络采集
登录 ”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网址cz
cn)”,点击”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按钮,进入”福建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