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公司所属煤矿开展《2010年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司各煤矿: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拜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拜煤管字【2010】56号)文件的通知。切实深入细致做好公司所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力争把安全生产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过渡。根据近几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典型案例事故的特点,结合自治区近期进行的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及学习和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强化班组建设,公司决定从5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公司所属煤矿开展煤矿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夯实煤矿瓦斯治理基础,不断增加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为实现安全生产的阶段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形式,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推进我公司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原则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主题的指导思想,坚持“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长效管理机制。以确保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和伤残人数“三个压下来”为目标的各项任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主体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三、主要任务各煤矿接到通知后要进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写黑板报和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和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活动达到提高认识,关注安全,立足于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目的。巩固、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实现三个压下来的奋斗目标,极力杜绝一般事故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四、组织机构为切实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性,公司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挂帅的煤矿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蒋旭红副组长;毕进书梁希彬王勇成员:向文明徐开文李俊华谢建军李丰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部部长兼任。公司成立的安全检查小组,对各矿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各矿的隐患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工作。五、检查时间和步骤(一)5月10日——5月20日:学习、宣传动员、学习转发《2010年地区煤矿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按文件要求各矿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机构、落实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二)5月21日——6月30日:各矿进行自查自纠。各矿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进行整改和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和全面检查的过程及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7月1日——7月31日:各矿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四定”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图纸等资料的档案。公司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照安全隐患排查表,对各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逐个验收,未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要求各矿按“四定”彻底整改完毕。若发现还未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按每条对矿相关负责人进行以下处罚:矿长:1000元;安全副矿长:800元;技术副矿长: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