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下简称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提供劳务或出租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电子设备、通讯设备、交通设备、办公设备和安防设备等,以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 2,000元以上(含 2,000元)的其他实物资产
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交易席位费、软件费、土地使用权等
本办法所称无形资产主要是指未随机购入的单位价值 2000元以上(含 2000元)的应用系统软件费支出
交易席位管理办法公司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
第四条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管理总体要求 (一)授权审批 公司对于新建、改扩建、采购等引起资产增加的行为,以及计提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对外出租、出借、出售、报废等引起资产减少的行为,应当制定相应的授权审批制度,各单位按规定申请、审批
(二)职责分工 2 资产的购建申请与审批、购建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购建与验收、实物管理与会计记账等职责,应当分别由相应的部门或者个人承担,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三)预算控制 各单位应编制资产的增减变动和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管理,各单位资产购建支出应在公司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列支
(四)凭证记录 各单位应建立凭证和记录管理制度,保证资产的各项增减变动能及时如实入账反映
凭证包括资产购建审批表、验收单、内部调拨单等;记录包括固定资产实物台账、财务卡片账和总账、明细账等
(五)实物管理 公司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编号和标签制度,各单位应进行不定期或者定期清查盘点,并相互核对实物与台账和财务卡片账,验证核实账面